今天,德州市医疗保障局为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异地转诊就医,减轻就医负担,经研究决定调整有关异地转诊报销政策。
一、参保人异地转诊、异地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无论是否办理转诊、急诊备案手续,均按照《关于印发<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德医保发〔2020〕82 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对未办理转诊的职工参保人、居民参保人取消原增加5%、10%首先自负比例政策。
二、参保人转诊到异地医疗机构就医的可通过以下4种方式办理异地联网结算备案手续: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通过“德州医保”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在线办理;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的异地就医备案电话办理;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备案后参保人可在异地即时联网办理医保结算。
三、参保人转诊到异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或就医地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办理异地转诊备案的,或办理备案后未联网结算的,可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医保报销。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通知与《关于印发<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德医保发〔2020〕82号)不相符的,按本通知执行,未涉及内容仍按原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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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参保人员自行选择去外地医院治疗的,可以由参保人员本人或代理人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等通讯方式联系所在地医保中心备案。已经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持二代社会保障卡,在已联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外地医院住院治疗的,可实现异地就医持卡直接结算。未能实现异地住院实时结算的,持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等资料回参保地报销。
一、参保人异地转诊、异地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无论是否办理转诊、急诊备案手续,均按照《关于印发<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德医保发〔2020〕82 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对未办理转诊的职工参保人、居民参保人取消原增加5%、10%首先自负比例政策。
二、参保人转诊到异地医疗机构就医的可通过以下4种方式办理异地联网结算备案手续: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或各镇街医保服务站办理;通过“德州医保”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在线办理;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的异地就医备案电话办理;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备案后参保人可在异地即时联网办理医保结算。
三、参保人转诊到异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或就医地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办理异地转诊备案的,或办理备案后未联网结算的,可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医保报销。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通知与《关于印发<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德医保发〔2020〕82号)不相符的,按本通知执行,未涉及内容仍按原文件执行。
附:各县市区异地就医备案电话
参保地 |
办理电话 |
市直 |
2636572、2635831 |
德城区 |
2671733、2671737 |
陵城区 |
8286883、8821182 |
禹城市 |
7228498、7283202 |
乐陵市 |
6990017 |
宁津县 |
5422737 |
齐河县 |
5665813 |
临邑县 |
8106128 |
平原县 |
4256098 |
武城县 |
6659071 |
夏津县 |
3267597 |
庆云县 |
3785602 |
经济开发区 |
2561815 |
附:德城区各镇街办事处 医保服务站联系电话:
二屯镇便民服务中心 | 0534-2742500 |
黄河涯镇便民服务中心 | 0534-2712993 |
新华街道办事处 | 0534-2263378 |
运河街道办事处 | 0534-8105652 |
广川街道办事处 | 0534-2100236 |
天衢街道办事处 | 0534-2363018 |
新湖街道办事处 | 0534-2272663 |